本报北京6月26日讯(记者袁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今天下午在北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执业医师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第5号、第6号主席令,公布这两部法律。李鹏委员长主持会议并在会议结束时发表讲话。
执业医师法共有6章,分别为总则、考试和注册、执业规则、考核和培训、法律责任、附则,总计48条,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共有16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1997年中央决算的决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7年中央决算,批准财政部部长项怀诚所作的关于199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会议还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引渡条约的决定,批准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7年8月19日在乌兰巴托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引渡条约》。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任免名单。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澄、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振乾分别作了执业医师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两个法律草案修改稿的修改意见的报告和关于1997年中央决算的审查报告。
今天上午的会议还进行了大会讨论。许行贯、黄保欣同志,杨兴富、曾宪梓、厉以宁委员分别发了言。
李鹏在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中说,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我国有漫长的海岸线,拥有辽阔的海域和丰富的海洋资源。这部法律的制定,对于依法划定我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保障这些区域的主权权利及管辖权的有效行使,保护、开发和利用我国海洋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会议审议通过的执业医师法,对执业医师的资格、执业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行业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对于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切实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将起到重要作用。
李鹏说,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和经济迅速发展,现行土地管理法中一些规定,已明显地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土地管理、充分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的需要。我国人口平均占有的耕地量,本来就不多,一些地方乱批地、滥占耕地、浪费土地,造成现有耕地面积进一步减少,土地资源严重流失。这是一件不仅关系我国当代经济发展,而且关系子孙后代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大事。为了加强对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管理,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解决滥占耕地的现象,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将土地管理方式从过去的分级限额审批制度,改为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适度上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权、占用农用地审批权和征地审批权,加重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修订草案经上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在报上公布,向全民征求意见。对这个法律的修改,各地方、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给予极大关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提出许多有价值的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及其他有关专门委员会正抓紧研究这些反馈回来的意见,尽量吸收在修改的法律草案中。鉴于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涉及面广,意义重大,待进一步修改后,再提交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常委会会议还初步审议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决定把这个草案公布于众,由全民进行讨论。会议初步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议案。